复苏原则

发布时间:2004-04-02来源:荆州市中医院


  遇到伤员,特别是意识丧失者,首先应该检查有无呼吸和心跳这二项生命体征。一旦发现病人气道不通畅,或没有呼吸活动、或心脏停止跳动,这表明维持机体生存所必需的氧气已不能通过血液循环运至周身,这将导致患者可能在数分钟内死亡。

  为了恢复呼吸、心跳等重要功能,而采取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术,直至病人开始自主呼吸和心脏再次自律性搏动,或者一直等待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为止。

  总之,首要的是:

◇迅速检查病人的气道、呼吸和脉搏。操作如下:

  ①保持呼吸道通畅。用你的手指定位和清除病人气道内的任何阻塞物,并取除掉可能存在的梗阻、绞窄和/或窒息。

  ②进行人工呼吸。若病人所有的呼吸体征消失,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;若病人的脉搏也触摸不到,则应交替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使心脏再跳二项操作,或者也可由你和另一救护者分工进行。

  ③建立人工循环。一旦摸不到病人脉搏,则应进行心脏按压和使心脏再跳术,以保持血液流动。若病人既无脉搏又无呼吸,则应交替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使心脏再跳术,或者由二位救助者分工进行。

◇在抢救全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镇静。快速获取急救专业人员的指导,并尽快得到紧急援助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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